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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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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72400754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72400754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生产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2层、6层、B1层、2幢
产品名称
氨(AMM)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a:2;50mL、试剂1(R1)b:2;10mL、试剂2(R2):2;10mL。 校准品(选配): 1;5mL。 质控品(选配): 1;3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校准品(选配)和质控品(选配)组成。 试剂1(R1)a:Tirs缓冲液:50mmol/L pH=8.0;LDH:2.5KU/L;EDTA:5.3mmol/L; 试剂1(R1)b:alpha;-KG(alpha;-酮戊二酸):18.0mmol/L;NA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0.18mmol/L; 试剂2(R2):GLDH(谷氨酸脱氢酶):80KU/L;叠氮钠:1%。 校准品:单水平,在水基质中添加氯化铵,叠氮钠:0.05%;目标浓度范围:(60~120)umol/L。 质控品:单水平,在水基质中添加氯化铵,叠氮钠:0.05%;目标浓度范围:(50~150)umol/L。 注:校准品和质控品浓度具有批特异性,具体数值见瓶标签。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氨(AMM)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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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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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0-18
有效期至
2026-10-1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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