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胆固醇测定试剂盒(氧化酶法)
注册证编号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400432号
注册人名称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400432号
注册人住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19号309房
结构及组成
R:4-氨基安替比林 0.25mmol/L、辣根过氧化物酶≥2000U/L、胆固醇氧化酶≥400U/L、胆固醇酯酶≥211U/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的总胆固醇(TCh)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应在2-8℃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光保存。在未开封时,贮存在2-8℃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其保存期为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