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瓷熔附金属冠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116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116号
结构及组成
由铸造合金、烤瓷粉经烧结而成。烤瓷熔附金属冠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220Hv;烤瓷熔附金属冠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金属部分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烤瓷熔附金属冠在急冷急热时不得出现裂痕。所用的原材料应为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适用范围
本产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青少年恒牙尚未发良完全。2、患牙周炎、牙松动及牙龈不健康者。3、严重深覆牙合,咬合紧者。4、对牙冠材料有特殊过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