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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甲状腺素(T4)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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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1158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62401158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南环大道1203号
产品名称
总甲状腺素(T4)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30人份/盒、 2×50人份/盒、 2×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Ra、Rb和Rc试剂组成。 a) Ra:包被着抗甲状腺素抗体的超顺磁性微粒,悬浮于缓冲液,含防腐剂。 b) Rb:甲状腺素-碱性磷酸酶标记物稀释于缓冲液,含防腐剂。 c) Rc:八苯胺一萘磺酸(ANS)稀释于缓冲液,含防腐剂。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或(和)血浆中总甲状腺素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于2~8℃的环境下避光保存时,可稳定保存12个月。2~8℃开瓶后可稳定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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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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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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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6-09-20
有效期至
2026-02-04
变更情况
2021-02-08: 一、注册证载明内容发生变更,变更内容见附页(共2页); 二、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说明书”内容发生变更,变更内容见附页(共2页)。 2021-03-03: 1、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6页); 2、“检测条件、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适用机型”、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2(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