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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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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53401291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153401291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
产品名称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卡型单人份包装:10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 条型单人份包装:2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条型筒装:50人份/筒,100人份/盒(25人份/筒×4筒),100人份/筒。
结构及组成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一次性塑料吸管、缓冲液。(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静脉全血/血清/血浆中的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原包装应在2~30℃避光储存,不得冻存,有效期24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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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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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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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日期
2015-07-28
有效期至
2020-07-27
变更情况
2017-06-12 “注册人名称: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生产地址:安吉县递铺镇阳光大道东段679号”变更为“注册人名称: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生产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