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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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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202400311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202400311
注册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达路151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2幢2层;上海市奉贤区平达路151号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规格1:R1:1×40mL,R2:1×20mL,校准品:1×1.0mL,质控品:2×1.0mL; 规格2:R1:1×40mL,R2:1×20mL; 规格3:R1:3×40mL,R2:3×20mL,校准品:1×1.0mL,质控品:2×1.0mL; 规格4:R1:3×40mL,R2:3×20mL; 规格5:R1:2×40mL,R2:1×40mL,校准品:1×1.0mL,质控品:2×1.0mL; 规格6
结构及组成
R1:4-氨基安替比林、黄嘌呤氧化酶、嘌呤核苷磷酸化酶、过氧化物酶;、 R2:腺苷、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钠盐(TOOS); 校准品:腺苷脱氨酶; 质控品:腺苷脱氨酶。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7-07
有效期至
2025-07-06
变更情况
注册人住所由“上海市奉贤区正琅路19号4幢1004室”变更为“上海市奉贤区平达路151号”。;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400311”注册证共同使用。;2020-09-30,注册人住所由“上海市奉贤区平达路151号”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达路151号”。;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02400311”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3-12,生产地址变更为:1.上海市浦东新区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