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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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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皖械注准20222400187
注册人名称
皖械注准20222400187
注册人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路华亿科学园F座3楼310、311室
生产地址
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南次一路369号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 R1:30mL×1,R2:10mL×1;R1:30mL×2,R2:10mL×2 R1:30mL×3,R2:10mL×3;R1:45mL×1,R2:15mL×1; R1:45mL×2,R2:15mL×2;R1:60mL×1,R2:20mL×1; R1:60mL×2,R2:20mL×2;R1:60mL×4,R2:20mL×4; R1:60mL×4,R2:40mL×2 校准品(选配):0.5mL×1;1mL×1;2mL×1;3mL×1 质控品(选配):0.5mL×2;1mL×2;2mL×2;3mL×2
结构及组成
R1 磷酸盐缓冲液 100mmol/L 黄嘌呤氧化酶 0.8KU/L 嘌呤核苷磷酸化酶 0.8KU/L 4-氨基安替比林 0.25mmol/L 过氧化物酶 0.7KU/L R2 MES缓冲液 30mmol/L N-乙基-N-(2-羟基-3-丙磺基)间甲苯胺 1mmol/L 腺苷 7.5mmol/L 校准品:腺苷脱氨酶 、牛血清 目标浓度:(44.0~66.0)U/L 质控品:腺苷脱氨酶、牛血清 水平1目标浓度:(26.4~39.6)U/L; 水平2目标浓度:(44.0~66.0)U/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力。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校准品、质控品于 2℃~8℃密封保存,有效期 12 个月,避免冷冻。 试剂开瓶后,在 2℃~8℃可稳定 30 天。 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在-20℃密闭保存可稳定 30 天。试剂、校准品、质控品于2℃~8℃密封保存,有效期12个月,避免冷冻。 试剂开瓶后,在2℃~8℃可稳定30天。 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在-20℃密闭保存可稳定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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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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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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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8-11
有效期至
2027-08-10
变更情况
在2024年01月17日变更如下:注册人住所由“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2座8楼801、802、809” 变更为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路华亿科学园F座3楼310、3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