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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氧呼吸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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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60141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60141号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工业园区崇寿东大道465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崇寿镇工业园区崇寿东大道465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输氧呼吸面罩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HK-MZA/HK-MZB/HK-MZC
结构及组成
面罩由壳体、气垫、充气接头、支架组成。面罩壳体及充气接头应采用YY0242-2007规定的聚丙烯专用料,气垫应采用GB 15593-1995 输血(液)器具用聚氯乙烯塑料,支架应采用ABS材料制成;面罩充气后,充气接头充气口不应漏气。支架应牢固,并能承受2Kg重物不断裂。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放置7d后,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面罩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面罩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面罩应无皮肤刺激。
适用范围
供医疗单位作简易呼吸器、呼吸机或麻醉机配套使用,作为气体进入患者体内的通道。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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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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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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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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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01-22
有效期至
2018-01-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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