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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疫情应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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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02141035
注册人名称
广东好女人母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南工业区18号
生产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南工业区18号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疫情应急产品)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KZ-170A(非灭菌) /17.5cm×9.5cm
结构及组成
由三层非织造布、口罩带和鼻夹经机压热合制成。为非无菌产品,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
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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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产品按照《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应急审批程序》批准,注册证有效期1年。延续注册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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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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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7-16
有效期至
2021-07-15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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