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压缩空气供应系统
注册人住所
桂林市七星区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2信息孵化大厦A座一层、二层
生产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70号桂林创意产业园(软件园)7栋1层生产间
结构及组成
医用压缩空气供应系统由: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干燥机、过滤器组件、储气罐、减压阀、动力配电柜组成。
适用范围
医用压缩空气供应系统所制气体(医用空气),主要供医疗机构集中供气用。适用辅助治疗阶段,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手术室及ICU呼吸设备辅助供气,及牙科、骨科患者辅助治疗阶段用气。该产品应由医疗机构委派专人操作,操作该产品的应当具备机械设备用电与医用气体压力、流量参数的相关技能。该产品属于重复使用产品设备。预期可与医疗机构的集中供气管道及终端组合使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包装件应贮存在室内,环境温度在-20℃~+55℃,相对湿度小于90%,室内应避免强烈日光,无会引起仪器腐蚀性的气体,室内通风应良好。 有效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