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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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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82400354
注册人名称
康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68号7幢206室
生产地址
杭州经济开发区14号大街17号
产品名称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条:1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试剂板:1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试剂盒:1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试剂棒:1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条主要成分包括:小鼠抗人β-HCG单克隆抗体(固定于硝酸纤维素膜检测区)、山羊抗兔IgG多克隆抗体(固定于硝酸纤维素膜质控区)、胶体金标记的小鼠抗人α-HCG单克隆抗体和胶体金标记的兔IgG(平铺于聚纤维膜上);试剂条由试纸条组成;试剂板由试纸条、聚苯乙烯(板型)外壳组成;试剂盒由试纸条、聚苯乙烯(卡型)外壳、一次性塑料吸管组成;试剂棒由试纸条、聚苯乙烯(棒型)外壳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尿液样本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在2℃-30℃保存,试剂盒有效期18个月,试剂条、试剂板、试剂棒有效期15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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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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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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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8-12-06
有效期至
2023-08-14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中肽生化有限公司变更为康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由杭州经济开发区12号大街69号变更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68号7幢206室;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