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注册人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10层1001号
生产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工业新区阳光大街南侧18号
结构及组成
由口罩体、鼻夹、口罩带组成,口罩体为三层结构,均为聚丙烯材料,底层和面层由纺粘无纺布制成、过滤层由熔喷无纺布制成,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
适用于覆盖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用于非有创操作过程的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
其他内容
1.本注册证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使用;2.在未证明产品细菌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及无菌等项目检验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前,不得使用;3.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注册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