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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盒(凝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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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42400016
注册人名称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27号1A座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27号1A座
产品名称
凝血酶时间测定试剂盒(凝固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p> <span style="font-size: 16px"><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冻干型:</span></span><span style="font-size: 16px"><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6&times;1mL、12&times;1mL、6&times;2mL、8&times;2mL、12&times;2mL、16&times;2mL、6&times;4mL、8&times;4mL、12&times;4mL、6&times;5mL、8&times;5mL、12&times;5mL、6&times;10mL、12&times;10mL。</span></span></p>
结构及组成
<p> <span style="font-size: 16px"><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主要成分为0.05%凝血酶、0.01%氯化钙、3%甘露醇、2% 牛血清白蛋白。</span></span></p><br>
适用范围
<p> <span style="font-size: 16px"><span style="font-family: simsun">本产品适用于体外测定人血浆的凝血酶时间(TT)。</span></span></p>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密闭贮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本产品强制性标准未修订,也无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发布或者更新,所以本次延续不提交产品检验报告。
审批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01-25
有效期至
2024-01-24
变更情况
产品存储条件或者产品有效期:“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2℃~8℃密闭贮存,有效期12个月。 2.复溶后凝血酶2℃~8℃密闭保存,稳定10天。 3.全自动凝血仪16℃试剂仓密闭保存,稳定7天;半自动凝血仪37℃试剂仓密闭保存,稳定3天。 4. 生产日期、使用期限见标签。”变更为“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2℃~8℃密闭贮存,有效期18个月。 2.复溶后凝血酶2℃~8℃密闭保存,稳定10天。 3.全自动凝血仪16℃试剂仓密闭保存,稳定7天;半自动凝血仪37℃试剂仓密闭保存,稳定3天。 4. 生产日期、使用期限见标签。”。(批准日期:20190722)<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