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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蛋白溶酶原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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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82401659
注册人名称
阿里生物技术泰州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三层东侧
生产地址
泰州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三层东侧
产品名称
纤维蛋白溶酶原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70ml×6 试剂:70ml×3 试剂:67ml×3 试剂:50ml×6试剂:50ml×3 试剂:50ml×2 试剂:50ml×1 试剂:20ml×1试剂:60ml×2 试剂:60ml×6 / /72测试×5(试剂1:22.2ml×5)纤维蛋白溶酶原校准品:1×1.0ml(可选购)纤维蛋白溶酶原质控品:1×1.0ml(可选购)
结构及组成
试剂 磷酸盐缓冲液pH7.4 40mmol/L 羊抗人纤维蛋白溶酶原抗血清 ≥10ml/L 聚乙二醇6000 83mmol/L校准品 含纤维蛋白溶酶原的冻干品 详见标签质控品 含纤维蛋白溶酶原的冻干品 详见标签 纤维蛋白溶酶原校准品的浓度为:(280±6.5)mg/L, 质控品的浓度为:(320±51)mg/L。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纤维蛋白溶酶原(Plg)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原包装试剂避光储存在2~8℃,自生产之日起可稳定 12个月。2.试剂开瓶后可直接使用,开盖后储存在2~8℃可稳定30天。3.校准品和质控品避光储存在2~8℃,自生产之日起可稳定 18个月。校准品和质控品为粉剂,使用时需要复溶,复溶程序:打开瓶盖,轻轻开启橡皮塞,精确加入标签标示量的去离子水,置室温30分钟,使冻干物完全溶解,轻柔混匀后使用。复溶物,储存在2~8℃可稳定8个小时,用后即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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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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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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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8-12-18
有效期至
2023-12-1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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