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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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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72400302
注册人名称
湖南海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生产厂房三5-7层
生产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生产厂房三5-7层
产品名称
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规格1(试剂1:30ml×1试剂2:10ml×1);规格2(试剂1:60ml×1试剂2:20ml×1);规格3(试剂1:60ml×2试剂2:20ml×2);规格4(试剂1:60ml×4试剂2:20ml×4);规格5(试剂1:60ml×6试剂2:20ml×6);规格6(试剂1:120ml×2试剂2:40ml×2);规格7(试剂1:75ml×2试剂2:25ml×2);规格8(试剂1:210ml×2试剂2:70ml×2);规格9(试剂1:6L试剂2:2L);校准品(选配):1ml×1;2ml×1
结构及组成
试剂1:磷酸盐缓冲液(pH8.20)、PEG6000、叠氮钠、氯化钠;试剂2:磷酸盐缓冲液(pH8.20)、抗人CCP抗原胶乳颗粒、叠氮钠;校准品(选配):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每批赋值(见标签))。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RA)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 2、试剂开瓶后,2-8℃储存,有效期为2周。 3、未开封的校准品在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开瓶后,20-25℃保存,有效期为4小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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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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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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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7-09-15
有效期至
2022-09-1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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