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照射治疗仪
注册人住所
西安市高新路2号丽华科技大厦2306室
型号规格
HFJ-100B、HFJ-DY、HFJ-200BD。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主机、激光治疗头组成。激光治疗头由激光发射管、光导纤维及其罩壳等组成,激光治疗头的罩壳为一次性使用。激光波长650nm±20nm,单点最大功率小于50mV。
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单纯性轻度鼻炎的辅助治疗,通过对改善血液微循环,改善红细胞携氧功能,达到一定的消炎、消肿、镇痛作用。
备注
依据2017年第104号公告,该产品09-03-01,管理类别为II类。按原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6812。原注册证:陕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40046号,原产品技术要求:YZB/陕0179-2014。
其他内容
禁忌症:1.严重鼻炎患者伴有发热、感染等症状禁用;2.严重心、脑、肝、肾造血系统及视网膜病变、眼部疾患严重疾病者禁用;3.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精神病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