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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因子联合检测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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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876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876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第3栋201房
产品名称
细胞因子联合检测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8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由捕获微球混合液、荧光PE标记的检测试剂、样本稀释液、微球缓冲液、10×PBS和校准品(选配)组成。具体组成成分见附页。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中IL-2、IL-4、IL-5、IL-6、IL-8、IL-10、IL-12p70、IL-17、IFN-α、IFN-γ、TNF-α、IL-1β的表达,临床上主要用于检测机体的炎性免疫反应。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保存30天。校准品复溶后置于2℃~8℃,4小时内使用有效,不建议使用复溶后剩余校准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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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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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9-07
有效期至
2028-09-06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4-19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2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