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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管镜配套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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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232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20232号
注册人住所
桐庐县江南镇徐青线1号
生产地址
桐庐县江南镇徐青线1号
产品名称
气管镜配套手术器械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QJX-1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气管异物钳、吸引管组成。器械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应采用3Cr13和1Cr18Ni9不锈钢材料制成。器械表面粗糙度:头部 Ra≤0.2μm,钳、管Ra≤0.8μm,其余部位Ra≤1.6μm。 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应能符合YY/T0149-2006中5.4b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与气管镜配套使用,适用于支气管病变的检查和气管、支气管内检查和配合钳取。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稳定性心绞痛;2、近期发生的心肌梗死;3、不能校正的严重低氧血症;4、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5、严重衰弱患者;6、主动脉瘤有破裂危险者;7、麻醉药物过敏而不能用其他药物代替者;8、有明显的出血倾向、肺动脉高压、上腔静脉阻塞患者;9、发热高于39℃以上者;10、对尿毒症、免疫抑制、肺动脉高压肝脏疾病、凝血系统疾患、血小板减少、上腔静脉阻塞综合症等患者,检查时易导致持续性出血或大出血,术前应检查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必要时口服抗凝药物治疗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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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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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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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2-05-22
有效期至
2016-05-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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