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注册人住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生产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型号规格
试剂1(R1):50ml×4,试剂2(R2):50ml×1 ;
试剂1(R1):60ml×1,试剂2(R2):15ml×1 ;
试剂1(R1):40ml×2,试剂2(R2):10ml×2 ;
试剂1(R1):40ml×2,试剂2(R2):20ml×1 ;
试剂1(R1):70ml×4,试剂2(R2)70ml×1 ;
500 测试[试剂1(R1):39m×2;试剂2(R2):22ml×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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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
试剂1:咪唑缓冲液pH6.5;乙酸镁;单磷酸腺苷(AMP);N-
乙酰-L-半胱氨酸;二磷酸腺苷;氧化型辅酶II( NADP+ );己
糖激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试剂2:D-葡萄酸;磷酸肌酶
适用范围
本试剂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的活性。
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病毒性心肌炎的辅助诊断。血
清肌酸激酶测定主要用于骨髓肌和心肌损伤相关疾病的实验诊
断。急性心肌梗死时血清肌酸激酶升高,肌酸激酶升高一般出
现于梗死后2- 4 小时,10 -24 小时达峰值,3-4 天恢复正常。血
清肌酸激酶极度升高主要见于全身性肌肉疾病,各种类型的进
行性肌萎缩时,血清肌酸激酶明显增高。病毒、细菌等的肌肉
感染(如心肌炎、皮肌炎等)血清肌酸激酶升高。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未开启的试剂应在(2℃-8℃)避光保存,请勿冷冻,有效期
为6个月。
2. 开启的试剂在(2℃-8℃)避光保存,请勿冷冻,稳定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