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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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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123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123
注册人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
生产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第3栋201房
产品名称
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PEPC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8×10ml;R:8×20ml;R:2×50ml;R:2×60ml;校准品(选配):1×3ml(1个水平)。
结构及组成
由试剂R和校准品组成。试剂R:三羟甲基氨基甲烷66mmol/L、磷酸烯醇式丙酮酸8mmol/L、磷酸烯醇式丙酮酸羧化酶2.5KU/L、苹果酸脱氢酶2.5KU/L、NADH 1.1mmol/L。校准品:含NaHCO3水溶液。校准品可溯源至Randox 参考品CAL2351,浓度见每批瓶标示。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体内酸碱平衡的评价指标。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和校准品在2℃~8℃无腐蚀性气体中避光储存,若无污染,可稳定至失效期,有效期为365天。试剂和校准品开瓶后2℃~8℃可稳定14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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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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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6-17
有效期至
2026-01-14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4-19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01、1002、1007、1008房”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201房”。 变更时间:2021-04-13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048号山河医药健康产业园标准厂房3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