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抗体分离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沪械注准20182400216
注册人名称
沪械注准20182400216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
产品名称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抗体分离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1×30mL、试剂2(R2):1×10mL; 试剂1(R1):1×30mL、试剂2(R2):1×10mL、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试剂1(R1):2×30mL、试剂2(R2):1×20mL; 试剂1(R1):2×30mL、试剂2(R2):1×20mL、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试剂1(R1):4×45mL、试剂2(R2):2×30mL; 试剂1(R1):4×45mL、试剂2(R2):2×30mL、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试剂1(R1):2×60mL、试剂2(R2):2×20mL; 试剂1(R1):2×60mL、试剂2(R2):2×20mL、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试剂1(R1):4×60mL、试剂2(R2):4×20mL; 试剂1(R1):4×60mL、试剂2(R2):4×20mL、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4×320测试(试剂1(R1):4×48mL、试剂1(R1):4×16mL ) 4×320测试(试剂1(R1):4×48mL、试剂1(R1):4×16mL )、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4×400测试(试剂1(R1):4×48mL、试剂1(R1):4×16mL ) 4×400测试(试剂1(R1):4×48mL、试剂1(R1):4×16mL )、校准品:1×1mL、质控品:1×1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Good’s缓冲液、抗人β-脂蛋白抗体、4-氨基安替比林、过氧化物酶; 试剂2(R2):Good’s缓冲液、胆固醇脂酶、TOOS、胆固醇氧化酶; 校准品:是以人血清为基质的冻干粉; 质控品:是以人血清为基质的冻干粉。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对人血清样本中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浓度的体外定量检测,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试剂盒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 2、试剂1与试剂2启用后在2~10℃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30天。 3、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18~25℃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6小时。 4、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见试剂盒标签。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
审批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8-06-14
有效期至
2023-06-13
变更情况
注册人名称由“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复星诊断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82400216”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6-18,1、产品注册证中增加包装规格、延长有效期,详见附件1(共2页)。 2、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型号规格、变更性能指标及其他文字性变更,详见附件2(共11页)。 3、产品说明书中增加型号规格、延长有效期、增加适用机型及文字性变更,详见附件3 (共7页)。;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82400216”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2022-10-28,生产地址变更为:1.上海市宝山区城银路830号(自行生产);2.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受托生产企业: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182400216”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受托生产企业信息见上。;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