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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脂四项联检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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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92400176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192400176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谷苑路265号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谷苑路265号
产品名称
血脂四项联检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规格A:15人份/盒、30人份/盒、50人份/盒;规格B:15人份/盒、30人份/盒、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规格A:产品主要由试剂卡、TIP头和质控品组成。规格B:产品主要由试剂卡、TIP头组成。试剂卡由反应液放置区及反应液、稀释液/清洗液腔及稀释液/清洗液、样本腔、稀释位、TIP头放置区组成。反应液与质控品主要成分见附表。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的血脂四项(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冠心病和动脉粥样硬化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 试剂卡:测试前需平衡至室温(避免强光照射),在2小时内完成测试。如超过2小时未使用,则需废弃。已平衡至室温后的试剂卡不可回收使用。 质控品:未开封时,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开封复溶后2~8℃储存,可稳定14天;-15~-25℃储存,可稳定28天,不可反复冻融。 质控品:未开封时,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开封复溶后2~8℃储存,可稳定14天;-15~-25℃储存,可稳定28天,不可反复冻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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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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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2-23
有效期至
2024-06-24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07-31 变更内容:1、变更【主要组成成分】:由“规格A:产品主要由试剂卡、TIP头和质控品组成。规格B:产品主要由试剂卡、TIP头组成。试剂卡由反应液放置区及反应液、稀释液/清洗液腔及稀释液/清洗液、样本腔、稀释位、TIP头放置区组成。反应液与质控品主要成分见附表。”变更为“规格A:产品主要由试剂卡、TIP头(选配)和质控品组成。规格B:产品主要由试剂卡、TIP头(选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