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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岛素(Insulin)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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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12400473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12400473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三道二号软件园五号楼二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东片区双明大道南侧雷杜工业大厦
产品名称
胰岛素(Insulin)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M、R、校准品、质控品组成,主要成分如下: M:免疫磁珠 由包被胰岛素单克隆抗体的磁珠、Tris缓冲液、防腐剂组成。 R:酶结合物 由 胰岛素单克隆抗体标记的碱性磷酸酶、Tris缓冲液、防腐剂组成。 校准品(选配):由重组胰岛素抗原、防腐剂组成。 质控品(选配):由重组胰岛素抗原、防腐剂组成。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胰岛素(Insulin)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胰岛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在 2℃~8℃储存,勿冰冻。未开封有效期为 12 个月。 2℃~8℃开瓶有效期(在机有效期)为 28 天。校准品和质控品在 2℃~8℃储存,勿冰冻。未开封有效期为 12 个月, 2℃~8℃开瓶有效期(在机有效期)为 28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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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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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3-31
有效期至
2026-03-3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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