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腔镜配套手术器械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624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624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直角推结钳、卵圆钳、持针钳(直头、自动归位、左弯、右弯)组成,手术器械头部应采用符合YY/T 0294.1规定的B号不锈钢材料制造。手术器械的钳头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不低于377HV0.2;产品钳头、钳杆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8μm;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承受常规消毒处理后,不得产生锈蚀和色斑等现象。
适用范围
产品由直角推结钳、卵圆钳、持针钳(直头、自动归位、左弯、右弯)组成,手术器械头部应采用符合YY/T 0294.1规定的B号不锈钢材料制造。手术器械的钳头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不低于377HV0.2;产品钳头、钳杆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8μm;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在承受常规消毒处理后,不得产生锈蚀和色斑等现象。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蜂窝状肺患者;2、泡性肺气肿患者;3、化脓性、结核性胸膜炎的急性患者;4、胸膜广泛粘连增厚,无法建立气胸患者;5、出血性体质,血小板计数少于4万、凝血酶原时间在40%以下患者;6、新近发生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