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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镜成套手术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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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219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20219号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桐庐县县城阆苑路108号
生产地址
杭州市桐庐县县城阆苑路108号
产品名称
膀胱镜成套手术器械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KE-301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膀胱镜附件(镜鞘、操作器、镜桥)、碎石钳、活检钳、齿抱钳、异物钳及剪刀组成。手术器械接触人体部分的零件符合YY/T 0294.1标准规定的C号钢和M号钢的不锈钢材料制成。碎石钳钳头经热处理,其硬度≥615HV0.2;剪刀刃口经热处理,其硬度为500HV0.2~655HV0.2,二片之差≤70HV0.2;产品应能达到YY/T 0149中沸水试验法的规定:外表面达到b级要求,鳃部达到c级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由膀胱镜附件(镜鞘、操作器、镜桥)、碎石钳、活检钳、齿抱钳、异物钳及剪刀组成。手术器械接触人体部分的零件符合YY/T 0294.1标准规定的C号钢和M号钢的不锈钢材料制成。碎石钳钳头经热处理,其硬度≥615HV0.2;剪刀刃口经热处理,其硬度为500HV0.2~655HV0.2,二片之差≤70HV0.2;产品应能达到YY/T 0149中沸水试验法的规定:外表面达到b级要求,鳃部达到c级要求。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尿道狭窄,膀胱镜无法插入者;2、膀胱容量小于50ml者常易导致膀胱穿孔;3、7日内严禁重复检查;4、急性炎症期内患者;5、全身出血性疾病患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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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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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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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1-08-10
有效期至
2015-04-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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