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TPO)抗体质控品
注册人住所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康道12号
生产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永康道12号2号楼1层、4层
型号规格
0.5mL/瓶×2瓶,2mL/瓶×2瓶。
适用范围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TPO)抗体质控品与本公司生产的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TPO)抗体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配套使用,用于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TPO)抗体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本品在2℃~8℃下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
2、质控品开瓶(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