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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生长因子检测试剂盒(免疫荧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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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32401669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32401669
注册人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梅梁路138号3楼
生产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80号双和大厦8层(委托生产)
产品名称
胎盘生长因子检测试剂盒(免疫荧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测试/盒、10测试/盒、5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检测卡、标记复合物、质控品(选配)、校准卡组成。 检测卡:由试纸条外壳和试纸条构成,其中试纸条主要由样品垫、吸水纸、硝酸纤维素膜和底板组成,其中硝酸纤维素膜由检测线和质控线组成;检测线包被有羊抗人PlGF多克隆抗体PG-02(0.75μg/μL);质控线包被有羊抗鼠IgG抗体(1.0 μg/μL)。 标记复合物:荧光微球标记的鼠抗人PlGF单克隆抗体PG-01(0.067 mg/mL)作为检测物质干燥保存。 质控品(选配):1套,重组胎盘生长因子抗原(90~1100)pg/mL,牛血清(500mL/L),防腐剂(50μL/L)溶于PB缓冲液;每个批次的质控品均提供对应的靶值单。申报产品的质控品为冻干粉末状。 校准卡:1个,包含该批次标准曲线的ID卡。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检测孕妇全血或血清中的胎盘生长因子。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避光干燥条件下,2~30℃保存,不得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 2.在室温(2~30℃)条件下,打开铝箔包装后,应于30分钟内使用;质控品开封立即复溶,复溶后应于30分钟内使用,用后即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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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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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28
有效期至
2028-11-27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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