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畸矫治器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30882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30882号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5幢301室
生产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5幢一层、三层、五层、八层
结构及组成
正畸矫治器由牙胶片制成,牙胶片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乙二醇共聚酯制成。产品外表应光滑光洁,无色透明,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气孔等外部缺陷,矫治器在模型上不应有翘起、摆动、旋转、下沉的不稳定现象,矫治器成型后加持力≥0.10kg,容重≤2.5g/cm3,PH值5.0~8.0,蒸发残渣总量≤2.0mg。
适用范围
该产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用于矫治轻度错颌。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咬合较差或者较大程度的矢状不调的错牙合畸形,以及牙列萌出不全者;2、临床牙冠过短者;3、对材料过敏者;4、患有精神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