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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肽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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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12401360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12401360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产品名称
C肽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磁性微球:包被抗C-P抗体(小鼠)的磁性微球,PBS缓冲液;防腐剂。低点校准品:C-P抗原(大肠杆菌细胞),PBS缓冲液;防腐剂。高点校准品:C-P抗原(大肠杆菌细胞),PBS缓冲液;防腐剂。缓冲液:PBS缓冲液;防腐剂。发光标记物:ABEI标记的抗C-P抗体(小鼠),PBS缓冲液;防腐剂。质控品1:C-P抗原(大肠杆菌细胞),PBS缓冲液;防腐剂。质控品2:C-P抗原(大肠杆菌细胞),PBS缓冲液;防腐剂。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样本中C肽(C-P)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评价胰岛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集成试剂(含产品校准品):2℃~8℃储存,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用封条封好。放置在正常运行的仪器上(试剂仓温度通过仪器硬件电路方式控制在5℃~15℃),有效期为4周。2. 质控品: 2℃~8℃储存,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2℃~8℃储存有效期为6周,开封后储存时应密封。 开封后,在10℃~30℃条件下,可稳定保存6小时。 开封后,-20℃保存有效期为3个月;可冻/融次数为3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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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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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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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9-22
有效期至
2026-09-21
变更情况
2022-06-08: 1、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2页)。 2、包装规格由“50测试/盒;100测试/盒。”变更为“30测试/盒;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3、适用机型、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共3页)。 4、产品名称由“C肽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变更为“C肽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