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62400471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62400471
注册人住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生产地址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产品名称
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40mL×1 R2:10mL×1;R1:60mL×2 R2:15mL×2; R1:80mL×1 R2:20mL×1;R1:60mL×4 R2:30mL×2; R1:80mL×2 R2:20mL×2;R1:40mL×2 R2:10mL×2; R1:50mL×4 R2:50mL×1;R1:40mL×2 R2:20mL×1。 校准品:1mL×1(选配);质控品:1mL×2(选配)。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6.0g/L)、聚乙二醇 6000(50g/L)。 试剂R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6.0g/L)、羊抗人类风湿因子多抗致敏胶乳颗粒悬浊液(1.5(百分比))。 校准品:人类风湿因子,批特异,定值见瓶签。 质控品:人类风湿因子,批特异,靶值范围见瓶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类风湿因子(RF)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包括试剂、校准品、质控品)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在2~8℃冷藏,避光条件下有效期30天。已复溶的校准品、质控品,2~8℃避光储存,有效期7天。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6-07
有效期至
2026-06-06
变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