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503号501室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103号(委托生产)
结构及组成
动物血浆(1000mL/L)、甘氨酸(10.0g/L)
适用范围
用于建立筛查试验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和抗凝血酶Ⅲ的校准曲线;作为筛查试验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正常范围内的纤维蛋白原(Clauss)和正常范围内的抗凝血酶Ⅲ的精度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质控品储存在2℃-8℃,有效期为18个月;开瓶/复溶后在原封闭的容器中存放,-20℃放置不宜超过30天,2-8℃放置不宜超过7天。避免反复冻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