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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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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63401360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163401360
注册人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
生产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
产品名称
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100人份/盒,300人份/盒,5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1,试剂2。(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鳞状上皮细胞癌抗原。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
审批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日期
2016-08-15
有效期至
2021-08-14
变更情况
2016-12-09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1楼C区、2楼、3楼A区、4楼A区;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一层B区 ”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5号楼”。 2019-11-18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5号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A区、B区、5号楼”。 2020-11-20 增加适用仪器和包装规格,说明书和产品技术要求文字性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申请人参照变更批件及附件自行修订产品技术要求、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中的相关内容。 2020-12-17 “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30号4号楼南区、A区、B区、5号楼”变更为“生产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4楼A区、130号4号楼(A区、B区)和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