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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氧化物岐化酶(SOD)测定试剂盒(邻苯三酚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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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鄂械注准20212403420
注册人名称
鄂械注准20212403420
注册人住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幢3层(1)厂房
生产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幢3层(1)厂房
产品名称
超氧化物岐化酶(SOD)测定试剂盒(邻苯三酚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4mL(试剂1:18mL×1,试剂2:6mL×1)、40mL(试剂1:30mL×1,试剂2:10mL×1)、80mL(试剂1:60mL×1,试剂2:20mL×1)、160mL(试剂1:60mL×2,试剂2:20mL×2)、160mL(试剂1:60mL×2,试剂2:40mL×1)、320mL(试剂1:60mL×4,试剂2:20mL×4)、320mL(试剂1:60mL×4,试剂2:40mL×2)、2
结构及组成
试剂1:乙二醇双(2-氨基乙醚)-N,N,N,N-四乙酸(EGTA),三(羟甲基)氨基甲烷,防腐剂;试剂2:邻苯三酚,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氯化钠,防腐剂;校准品/质控品(冻干品):超氧化物歧化酶,磷酸盐缓冲液,氯化钠,冻干保护剂,防腐剂。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下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不可冰冻。试剂1、试剂2开瓶后在2~8℃下避光保存,可稳定14天。校准品和质控品开瓶后在2~8℃下避光保存,可稳定7天。不可将未使用完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倒回原包装瓶中。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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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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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9-02
有效期至
2026-09-01
变更情况
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