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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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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378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378号
注册人住所
金华市乾西街道工业小区振贸街155号
生产地址
金华市乾西街道工业小区振贸街155号
产品名称
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全口活动义齿、局部活动义齿II型
结构及组成
全口活动义齿主要有合成树脂牙和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局部活动义齿II型由金属支架、合成树脂牙、基托聚合物等加工而成。金属材料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220Hv,金属部分表面应光滑、光泽,不应有气孔、锋凌、毛刺、卷边、裂纹和砂孔等缺陷,金属表面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um;假牙与基托应联接牢固,应能承受15N压力不会断裂。
适用范围
产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缺牙区牙槽脊组织不良;2、有大软、硬组织缺损;3、有明显的组织倒凹的患者;4、对树脂过敏的患者;5、口腔黏膜溃疡经久不愈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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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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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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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09-08-17
有效期至
2013-08-1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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