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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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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42400186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42400186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产品名称
促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50测试/盒;试剂:100测试/盒;试剂:2×50测试/盒;试剂:2×100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3×1.0mL;质控品(可选购):2×1.0mL。
结构及组成
R2:酶结合物试剂2,碱性磷酸酶标记的促甲状腺素单克隆抗体≥2ug/mL;R3:磁珠混悬液试剂3,磁珠包被的促甲状腺素单克隆抗体≥0.4mg/mL;TSH CAL:促甲状腺素校准品(可选配,独立包装),促甲状腺素(重组蛋白) (目标靶值范围:S0:0 μIU/mL,S1:0.14-0.25 μIU/mL,S2:14-22 μIU/mL);TSH CON:促甲状腺素质控品(可选配,独立包装),促甲状腺素(重组蛋白) (目标靶值范围:C1:3.00-5.00 μIU/mL,C2:30.00-50.00 μIU/mL)。
适用范围
供医疗机构用于对人血清和血浆样本中促甲状腺素(TSH)含量的体外定量检测,作辅助诊断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保存,试剂盒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启用后,置于分析仪上可稳定30天。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在18~25℃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6小时;在 2~8℃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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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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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3-15
有效期至
2029-03-1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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