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电生理检测仪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939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10939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红外摄像机、信号放大器、放大器电缆线、计算机系统、视觉电生理检测仪专用软件、开关隔离变压器组成。刺激图像:图像可选模式分别为分离方格、棋盘格、垂直条、水平条;空间频率:系统中空间频率可设置为4-256周期每屏宽,时间函数:系统中周期性刺激的时间函数设置为正弦函数;对比度:可调范围0-100%;频带:可调范围0.5-100Hz;背景光亮度可调范围:0~250cd/m2;有效背景亮度≥100cd/m2;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视网膜神经节细胞损害的检测,可作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辅助诊断之一。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基于本产品的工作原理,部分患有眼球震颤或其他眼球运动疾病的患者可能无法保持注视。此外,部分低龄儿童可能也无法保持注视。以上注视困难的患者不应使用本产品进行测试。
2、使用者在测试开始前应注意以下事项,否则将可能影响测试结果:a)、矫正视力至20/30或更好;b)、矫正散光;c)、患者视线与图形刺激器成水平线;d)、头部过油的患者需先酒精擦拭。
3、本设备可能无法检测超过中心注视点5度的视觉缺损及脑部有金属植入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