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类质控品
注册人住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1号楼5层
生产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199号
型号规格
水平1:1.0mL×5瓶/盒;水平1:1.0mL×6瓶/盒;水平1:1.0mL×10瓶/盒;水平1:1.0mL×12瓶/盒;水平1:3.0mL×6瓶/盒;水平1:3.0mL×12瓶/盒; 水平2:1.0mL×5瓶/盒;水平2:1.0mL×6瓶/盒;水平2:1.0mL×10瓶/盒;水平2:1.0mL×12瓶/盒;水平2:3.0mL×6瓶/盒;水平2:3.0mL×12瓶/盒; 水平3:1.0mL×5瓶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质控品(含有人源性标志物: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脂蛋白a、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化学纯品: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人血清,冻干品。)和赋值表组成。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脂蛋白a(Lp(a))、载脂蛋白A1(APO A-1)、载脂蛋白B(APO B)检测时的质量控制。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个月
变更情况
2023-03-29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8个月。”变更为“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24个月。”。产品技术要求由“见附页”变更为“见附页”。变更为“见附页”。2024-03-12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24个月”变更为“质控品应于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36个月”。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