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金属冠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406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406号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金属合金铸造而成。产品的外观光滑、有光泽;金属材料的硬度应不小于220HV;金属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0.025μm;所用合金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适用范围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青少年恒牙尚未发育完全,牙髓腔宽大者;2.牙体过于短小,自身强度差,不能承担一定的咬合力量,冠修复后容易脱落者;3.牙周疾病不适宜修复者;4.患者有严重深覆牙合、咬合紧者,无法预备出足够间隙者;5.对牙冠材料有特殊过敏反应者;6、金属色一般不用于前牙。经包装后的铸造金属冠在遵守贮运规则的条件下,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