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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加热呼吸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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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232081949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232081949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号E座303室
生产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号E座303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66号A座B区116室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加热呼吸管路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SHQF11-N、SHQF1121-N、SHQF1122-N、SHQF1123-N、SHQF1124-N、SHQF1125-N、SHQF1126-N、SHQF12-N、SHQF1227-N、SHQF1228-N 选配附件规格型号:SHQF21-N、SHQF22-N、SHQF23-N、SHQF24-N、SHQF25-N、SHQF26-N、SHQF27-N、SHQF28-N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加热呼吸管路(由主机呼吸管接头、呼吸管、发热丝、患者界面呼吸管接头组成)、湿化罐、患者界面(选配附件)组成。选配附件患者界面组成如下:鼻塞导管小号(成人)S、鼻塞导管中号(成人)M、鼻塞导管大号(成人)L由患者界面接头、脖子挂带、头带、患者端软管、鼻塞组成;气管切管界面、面罩内转接头22mm、面罩外转接头22mm由患者界面接头、脖子挂带、患者端软管、转接头组成;鼻塞导管小号(儿童)P 、鼻塞导管大号(儿童)I由患者界面接头、 滑动块、鼻塞软管、鼻塞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呼吸湿化治疗仪与面罩、鼻塞导管、气管插管器械之间的气路连接,连接后具有加热呼吸管路内气体功能,可减少冷凝水的产生。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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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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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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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09
有效期至
2028-11-0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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