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取栓支架
注册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8号东华金融大厦21层2106B室、2106C室、2106D室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漕河泾出口加工区浦星路 789 号 10 号楼(委托生产)
型号规格
SFR-4-15-CN, SFR-4-20-CN, SFR-6-20-CN, SFR-6-30-CN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一个预装在导入鞘内的取栓支架连接一条推送金属丝组成。该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货架有效期两年。
适用范围
该产品适用于在症状发作8小时内移除颅内大血管(包括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的M1和M2段、基底动脉、椎动脉)中的血栓,从而恢复血流。不能使用静脉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IV t-PA)或 IVt-PA治疗失败的患者是该治疗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