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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125测定试剂盒(电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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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42401346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42401346
注册人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305号
生产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35-305号
产品名称
癌抗原125测定试剂盒(电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珠微粒反应液(编号M):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珠微粒(约0.8 mg/mL);含防腐剂(ProClin300,0.1%)。生物素化的抗癌抗原125抗体反应液(编号R1):生物素标记的鼠抗CA125单克隆抗体(约4 μg/mL);磷酸盐缓冲液(0.1 M pH6.5);含防腐剂(ProClin300,0.1%)。钌标记的抗癌抗原125抗体反应液(编号R2):钌复合物标记的鼠抗CA125单克隆抗体(约4 μg/mL);3- (N-吗啉基)丙磺酸缓冲液(10mM pH6.5);含防腐剂(ProClin300,0.1%)。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患者血清样本中癌抗原125(Carbohydrate antigen 125,CA125)的含量。临床上用于卵巢癌等疾病的治疗监测。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密封条件下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盒开封后可在2~8℃条件下保存4周;试剂盒于15-19℃条件下在仪器上可保存4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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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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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6-24
有效期至
2029-06-2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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