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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Na—K—Cl)测定试剂盒(干式电化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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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32401965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32401965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仁路盛荟红星创智广场102、602、702、802
生产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仁路盛荟红星创智广场602、702、802
产品名称
电解质(Na—K—Cl)测定试剂盒(干式电化学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9人份/盒、18人份/盒、3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主要由电解质测定干片及参比液组成。 其中电解质测定干片由基础电极、离子选择膜、盐桥、疏松的多孔材料和卡壳组成。参比液为含有钠离子、钾离子、氯离子的水溶液。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全血中钾离子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钾代谢紊乱的辅助诊断。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全血中钠离子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钠代谢紊乱的辅助诊断。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全血中氯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高氯血症或低氯血症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时,在 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 18 个月。在未打开包装的条件下,可以稳定到包装上所示日期。电解质测定干片开封后(室温(18℃~28℃)、常规湿度(40%-60%RH)条件下)应于1 小时内测试,参比液开瓶后将其置于冷藏环境(2℃-8℃)密封储存,应在开瓶 30 天后停止使用。生产日期及使用期限见外包装盒标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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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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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11-27
有效期至
2028-11-2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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