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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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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52411441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52411441
注册人住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A栋101室
生产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A栋101室;A栋2楼;A栋3楼;A栋4楼;M栋1楼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无添加剂3ml、5ml、6ml、7ml、10ml 促凝剂2ml、3 ml、5ml、6ml、7ml、10ml分离胶/促凝剂3ml、4ml、5ml、6ml 氟化钠/肝素钠2ml、3ml、4ml、5ml(乙二胺四乙酸二钾盐)EDTAK2 2ml、3ml、4ml、5ml、6ml、7ml、10ml(乙二胺四乙酸三钾盐)EDTAK3 2ml、3ml、5ml、7ml、10ml3.2%柠檬酸钠2ml、3ml、4ml、5ml 3.8%柠檬酸钠2ml、3ml、5ml肝素钠3ml、4ml、5ml、6ml、7ml、10ml肝素锂3ml、4ml、5ml、6ml、7ml、10mlEDTAK2/分离胶3ml、4ml、5ml ACD(柠檬酸钠葡萄糖溶液) 2ml、3ml、4ml、5ml、6ml 肝素锂/分离胶3ml、4ml、5ml
结构及组成
由试管(材质为玻璃或塑料)、胶塞、安全盖帽、添加剂(如有)、附加物(如有)和标签组成。产品分无菌和非无菌形式提供,其中无菌产品采用辐照灭菌。
适用范围
作为静脉血采集系统,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与采血针、持针器配套使用,用于临床实验室中静脉血清、血浆或全血检测用血液标本的采集、贮存、转运和预处理。非无菌供应的采集容器仅与具有防逆流装置的一次性使用采血针配套使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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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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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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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5-12-10
有效期至
2020-12-09
变更情况
2019-11-21: 1、注册人名称由“珠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