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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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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12401258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12401258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
生产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2栋
产品名称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0 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含主试剂(含3个试剂腔:磁微粒、吖啶标记物、样本稀释液)、校准品1、校准品2、校准品3。(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癌抗原15-3。主要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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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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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8-26
有效期至
2026-08-25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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