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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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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921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921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生产地址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0.5mL×2、1.0mL×2质控品(选配):0.5mL×2、1.0mL×2
结构及组成
R1:分析缓冲液M:CK-MB抗体偶联的磁微粒、缓冲液R2:碱性磷酸酶标记的CK-MB抗体、缓冲液校准品(选配):CK-MB抗原、缓冲液,应为冻干粉质控品(选配):CK-MB抗原、缓冲液,应为冻干粉测定系统可溯源至企业主校准品。校准品标示值详见校准品二维码。*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互换、混用。实验操作中可能需要但未提供的配套试剂:1.样本稀释液2.清洗液3.全自动免疫检验系统用底物液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校准品复溶后2℃~8℃可以保存28天。质控品复溶后2℃~8℃可以保存28天。运输和保存均应在2℃~8℃低温条件下进行。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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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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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5-31
有效期至
2026-05-30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08-25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四期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