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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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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93400049
注册人名称
国械注准20193400049
注册人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90号5幢甲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2幢2层除外)
产品名称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型号规格
规格1:试剂盒(100人份/盒),校准品(6瓶,0.5mL/瓶(复溶后体积));规格2:试剂盒(100人份/盒);规格3:试剂盒(2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规格1:反应缓冲液(A液)、微球悬液(B液)、PE标记抗体溶液(C液)、校准品; 规格2:反应缓冲液(A液)、微球悬液(B液)、PE标记抗体溶液(C液); 规格3:反应缓冲液(A液)、微球悬液(B液)、PE标记抗体溶液(C液)。 (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的浓度。用于对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动态检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宜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避光条件下储存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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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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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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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01-17
有效期至
2024-01-16
变更情况
2020-04-07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90号5幢甲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2幢2层除外)”变更为“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90号5幢甲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2幢2层除外);上海市奉贤区平达路151号”。 2022-02-28 “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瑞庆路590号5幢甲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2幢2层除外)、上海市奉贤区平达路151号”变更为“生产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平达路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