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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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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皖械注准20202400491
注册人名称
皖械注准20202400491
注册人住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生产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50ml×4;试剂2:50ml×1;试剂1:40ml×2;试剂2:10ml×2;试剂1:60ml×1;试剂2:15ml×1;试剂1:70ml×4;试剂2:70ml×1;500 Tests(试剂1:39ml×2;试剂2:22ml×1);1300 Tests(试剂1:91ml×2;试剂2:51ml×1);1300 Tests(试剂1:61ml×3;试剂2:53ml×1);1600 Tests(
结构及组成
试剂1:咪唑缓冲液 pH6.5、乙酸镁、单磷酸腺苷(AMP)、N-乙酰-L-半胱氨酸、二磷酸腺苷(ADP)、氧化型辅酶Ⅱ(NADP+)、己糖激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羊抗人M亚基多克隆抗体 试剂2:D-葡萄糖、磷酸肌酸 、防腐剂
适用范围
本试剂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未开启的试剂应在(2℃-8℃)避光保存,请勿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 2.开启的试剂在(2℃-8℃)避光保存,请勿冷冻,稳定28天。 3.未开启的质控品在(2℃-8℃)避光保存,请勿冷冻,有效期为12个月。 4.质控品复溶后在(2℃-8℃)避光保存,请勿冷冻,稳定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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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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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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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10-29
有效期至
2025-10-28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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