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固定修复体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42630090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42630090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南)三楼F3022室
生产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南)三楼F3022室
产品名称
固定修复体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I-1型,II-1型,III-1型,IV-1型,V-1型,VI-1型,I-2型,II-2型,III-2型,IV-2型,V-2型,VI-2型。
结构及组成
产品的制作应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原材料加工。I-1型为饰瓷氧化锆贴面、II-1型为饰瓷氧化锆嵌体、III-1型为饰瓷氧化锆部分冠、IV-1型为饰瓷氧化锆单冠、V-1型为饰瓷氧化锆联冠、VI-1型为饰瓷氧化锆桥,由氧化锆陶瓷和瓷粉加工而成;I-2型为氧化锆贴面、II-2型为氧化锆嵌体、III-2型为氧化锆部分冠、IV-2型为氧化锆单冠、V-2型为氧化锆联冠、VI-2型为氧化锆桥,由氧化锆陶瓷加工而成。产品(固位部分除外)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气孔。耐急冷急热试验,产品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产品放射性、生物性能指标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
产品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青少年恒牙尚未发育完全,癫痫病,精神病,昏迷,意识不清,生活不能自理,有夜磨牙习惯等;(2)牙髓腔宽大,牙齿颗数缺失过多,缺牙间隙过小或牙间距过低,造成修复体强度不足,不能获得足够的固位形和抗力形者;(3)牙周病较严重,牙槽脊明显收缩,基牙固位形过差,基牙松动或牙龈,牙根部有病理性改变者;(4)对修复体异物感明显又无法克服者;(5)严重深覆牙合,咬牙合紧者;(6)对牙科材料有特殊过敏反应者。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4-10-20
有效期至
2019-10-19
变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