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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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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447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447
注册人住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产品名称
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Ⅰ型(不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Ⅱ型(含校准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Ⅲ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磁分离试剂R1:包被有CYFRA21-1抗体的磁性微粒(约0.07μg/mL);ProClin 300,约0.5g/L;试剂R2:CYFRA21-1抗体-吖啶酯标记物,约3μg/mL;ProClin 300,0.5g/L;校准品:CYFRA21-1抗原、PBS,水平1:0ng/mL、水平2:(1~50)ng/mL、水平3:(50~450)ng/mL;质控品:CYFRA21-1抗原、PBS,水平1:(1~50)ng/mL、水平2:(50~450)ng/m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适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细胞角蛋白片段19(CYFRA21-1),临床上主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疗效观察,复发监测等。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的试剂在2℃~8℃条件下可保存30天。未开封校准品、质控品避光2℃~8℃条件下,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的校准质控在2℃~8℃条件下保存,可保存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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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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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5-22
有效期至
2028-05-2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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