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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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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械注准20172400031
注册人名称
浙械注准20172400031
注册人住所
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C区通惠路999号
生产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C区通惠路999号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40ml×1,R2:10ml×1;R1:40ml×2,R2:20ml×1;R1:40ml×3, R2:10ml×3;R1:40ml×4,R2:20ml×2;R1:60ml×4,R2:12ml×4; R1:60ml×1,R2:15ml×1;R1:60ml×2,R2:15ml×2;R1:60ml×3, R2:15ml×3;R1:60ml×4,R2:15ml×4;R1:60ml×6,R2:1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 :咪唑缓冲液,乙二胺四乙酸(EDTA),硫酸镁,腺苷-5’-二磷酸(ADP),腺苷-5’-单磷酸(AMP),氧化型辅酶Ⅰ(NAD+),N-乙酰半胱氨酸(NAC),己糖激酶(HK),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H),二腺苷五磷酸(AP5A);试剂R2:3-(环己胺)-2-羟基-1-丙磺酸缓冲液,葡萄糖,乙二胺四乙酸(EDTA),磷酸肌酸。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CK)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该试剂盒2-8℃密闭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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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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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27-01-0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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